关于收取第二代身份证的通知

2012级本科生、研究生:

       为保证2012级新生顺利入户,根据公安部门迁移户口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现需要收取本院系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的2012级新生二代身份证。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保卫办提供的学生名单收取。

2、只收取二代身份证,此次不收取临时身份证、损坏的二代身份证(已剪角)、一代身份证。如有学生遗失或未办理二代身份证,请上交个人丢失说明。

3、请各班班长于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前收齐本班同学身份证,本科生交至南学院楼D204,研究生交到南学院楼D206。

    未尽事宜,请联系东校区保卫办。办公电话:39332297。

 

ok138cn太阳集团学工部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