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138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8
中大教务〔2018〕275号

  

太阳集团tyc138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59号)(见附件1)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列入验收范围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2015年度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的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和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参加本次验收。

  (二)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的项目,经整改完成需在校内再次结题,可重新提请参与本次验收。

  (三)在本文发布前,项目已入选国家级(同类别项目)的,不列入本次验收范围。根据以上验收范围的要求,本次我集团应结题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2。

  2016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

  二、验收内容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项目既定建设举措执行情况;

  项目预期成果达成情况;

  项目建设成果价值及应用、推广、示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及后续建设规划;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盖章版本由学校统一出具)。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

  广东省教育厅的验收将在学校自查和校内结题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分类验收。

  (一)项目自查

  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项目所在学院(系)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盖章,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并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4)。

  (二)校内结题

  在项目自查,学院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教务部将于11月下旬组织校内外专家(校外专家不少于2/3)对项目建设成果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专家从项目建设任务执行情况、成果完成情况、成果实践应用情况、项目创新点、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建议等方面给出结题评定意见。

  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现场答辩准备(其中,质量工程类项目答辩时间7分钟/项,专家提问3分钟;教学改革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项,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校将就结题程序的规范性、完整性,专家意见的参考意义进行审核,并形成学校意见呈报广东省教育厅。校内结果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省教育厅验收

  省教育厅在学校自查和校内结题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完成网络验收评审。省级专家将根据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校内结题专家意见和实证材料等综合评判作出验收结论。实证材料造假、与项目本身无关或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实证材料(精品教材在实证材料中加附教材电子版样书)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

  省教育厅将根据项目网络评审结果,视情决定是否进入答辩、集中评审验收或实地验收。会议验收和实地验收安排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验收结果及其他事宜

  对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

  通过结论下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子结论;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并完成校内结题后可再次申请省级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取消验收资格,终止项目建设;对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本次验收结果将纳入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及不予通过项目的负责人,省教育厅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校的项目立项数额。

  五、提交材料等要求

  (一)提交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的组织与材料审核工作,按时提交以下材料纸版及电子版:

  1.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命名方式:单位名称+汇总表)

  2.项目验收登记表(备注:不用填第五至八项)及实证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单位名称+登记表及实证材料)

  3.各相关项目申请立项时的申报书或任务书(一式1份,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单位名称+申请书(任务书))

  (二)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地址:南校园生物楼311室,联系人:沈倩,电话:84111546,电子邮箱:jwbsjk@mail.sysu.edu.cn

  其它类型的项目材料报送教务部质量处,地址:南校园生物楼229室,联系人:丘小珍,电话:84112404,邮箱:jwbzlk@mail.sysu.edu.cn

  完成校内结题的项目需在2018年11月底前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填报验收项目材料,未在系统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加网评。系统登录的用户名及密码将另行通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18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度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及省“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太阳集团tyc138
                2018年11月6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