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6

教务〔2017〕278

教务部关于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生课堂纪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从10月16日至11月3日(第七周至第九周)实行课堂考勤。由学院(系)负责通知授课教师,请授课教师做好所授课程的学生考勤记录,课程包括研究生课程和本科生课程,对超过20%的学生缺勤的,需立即电话将相关信息报学院(系)教务老师或研究生秘书,由院系汇总填报附表后立即报教务部备案。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