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组织遴选新建一批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7

教务〔2017〕82号

教务部关于组织遴选新建一批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新建一批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加强我省本科高校专业建设和发展,推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促进教学经验交流,服务我省理工科专业人才培养,经研究,教务部决定组织开展新建一批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文简称“教指委”)的遴选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范围和总体要求

(一)本次新建本科高校教指委包括:1个专项工作教指委和26个本科专业(专业类)教指委(名单见附件1)。

(二)请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优势,积极承担相应专业教指委的建设工作,鼓励有丰富专业教学经历或相关研究专长的教师报名参与申报。

二、建设程序

各院系可根据学院在全国或全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教学水平及影响力,向学校申请承建附件2中列出的一个或数个教指委。采取个人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学校教务部,学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三、委员基本条件

各教指委委员一般由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构成,条件如下:

(一)校内专家。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候选人本人热心参与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各教指委校内专家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二)行业专家。身体健康,热心高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在相应行业企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所在行业工作岗位各项技能要求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对所在行业工作岗位各项技能要求具有深刻、具体的认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且所在单位能够为其参与教指委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各教指委原则上都应具有行业、企业、科研院和政府部门专家(以下简称“行业专家”)参与,行业专家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四、主任委员(单位)基本条件

1. 主任委员除具有正高职称外,还应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热心教指委工作,具有高度的奉献精神,能安排足够的时间精力,积极带领教指委做好相关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2. 主任委员单位应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综合实力较强,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成果丰富,知名度较高的学校,且能够为教指委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经费保障。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自身特色优势,认真对照分析,积极组织遴选推荐。

2.推荐教指委委员,学院可为每个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和行业专家各一人。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汇总表和委员表(见附件3和附件5)。

3.申请承建教指委需提交《申请承建本科高校教指委汇总表 》见(附件2)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4)和组建申请,组建申请参考格式(建议从承建****专业教指委的可行性、必要性、我集团专业的特色、优势、组建委员会后的工作设想等方面进行撰写,)并以学院正式公文上报。

4.申报材料经各单位审议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7日前报教务部计划与发展科,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wbjhk@mail.sysu.edu.cn

联系人:周花,杜清磊,联系电话: 84112344,84112341。

附件:

1.新建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申请承建本科高校教指委汇总表

3.推荐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

4.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

5.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

教务部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