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教务〔2012〕240号
关于申报“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
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开展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重点选派专业领域和对象:国家重点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计划”、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等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
2.交流形式和交流期限: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交流期限3-12个月。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已经与国外院校签订具体的本科生交流协议(校际协议或者院系际协议均可)且在有效期内。
2. 重点支持双方交换、交流项目。优先支持学费互免或由学校支付学费的交流项目。
3.如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资助,执行院(系)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学生遴选,确保能按期选拔出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留学条件的学生予以选派推荐。留学院校、专业以及留学期限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执行,不得变更。
4.2013年度获资助项目的学生派出时间须在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之间。项目须在学生本科阶段全部完成。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流程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逐步加大对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资助力度,请各院系根据《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对符合要求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于2013年1月底之前完成评审并公布批准资助项目。
项目报送截止时间:请各院系务必在
3. 申报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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