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0
教务〔2012234号

 

 

关于征求对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教学成果奖励的评选,鼓励、推动教学实践和研究,教育部组织起草了《<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有关征求意见函(教政法司函[2012]38号文)精神,请各单位组织对该办法进行讨论并征集修改意见,汇总形成花脸稿,于2012年11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纸质版一式一份(需有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反馈至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教务处联系人:吴慧英、陈青,电话:020-39332174、39332221,邮箱:jwcjyk@mail.sysu.edu.cn

 

附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成果△  通知 

抄送:医学教务处、研究生院

太阳集团tyc138教务处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