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秋季学期)通识核心课程申报通知
关于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秋季学期)通识核心课程申报通知
各院(系)、有关单位:
为继续加强与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促进我集团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现将2012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通识核心课程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核心课程的组成与开课要求
我集团现阶段的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简称“核心通识课程”)和通识教育一般课程(简称“一般通识课程”)组成,其中核心通识课程由通识教育部组织开设的“中国文明”,“全球视野”,“科技、经济、社会”,“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四大板块课程与各院(系)向其他院(系)开放的跨院系跨专业基础课程两部分组成。
为满足学生的选修要求,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核心课程计划开设130门,其中东校区50门,珠海校区50门,南校区30门。各院(系)应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应向外院(系)开放本院系的专业基础课程若干门(通识核心课程)。已获得学校资助建设的素质教育精品课程和通识核心课程作为通识教育课程的培育项目,必须按规定为学生开课。
二、课程申报及审批程序
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组织是在各院推荐申报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立项课程学校将统一划拨建设经费,每门课程2万元。
2、接受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经费的立项课程应确保连续三年开课。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经费按开课院(系)进行划拨,院系应优先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提供助教,已立项拨款的通识教育课程不再重复资助。
4、各申报课程应按要求提供《太阳集团tyc138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表》(附表1,提供纸质版并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申报课程汇总表(附表2,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凡新申报课程应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已立项拟在下学期开课的通识核心课程汇总后一并报通识教育部审批。为便于学生选课、规范管理,要求各申报课程均应按要求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见附表3,提供电子版)。请将以上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通识教育部,联系人:龙莉,黄琳,联系电话:84110561,84110565电子邮箱:sysuge@mail.sysu.edu.cn。
5、为总结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已立项并开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应在学期末提交课程教学情况总结报告报通识教育部。
通识教育部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