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排课工作的通知

教务〔2011235号

 

关于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排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单位:

为继续加强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建设,促进本科生知识体系的完善与全面素质的发展,现将201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的排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型与开设要求

我集团现阶段的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简称“核心通识课程”)和通识教育一般课程(简称“一般通识课程”)。其中,核心通识课程由通识教育部组织开设的“中国文明”,“人文基础与经典阅读”,“全球视野”,“科技、经济、社会”四大板块课程与各院(系)向其他院(系)开放的跨院系跨专业基础课程两部分组成。

为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2011学年第二学期要求各教学单位均需开出一定数量的通识教育课程,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全校计划开设330门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其中南校区60门,东校区120门,珠海校区110门,北校区40门。各院(系)应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在已开设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基础上,还应向外院(系)开放本院系的专业基础课程若3~4门(核心通识课程)。已获得学校资助建设的素质教育精品课程以及核心通识课程作为优质公共选修课的建设项目,必须按项目申报时的规定为学生开课。

二、课程申报及审批安排

2011学年第二学期   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的排课工作在新教务系统申报,请拟开课教师登录新教务系统申报(具体报课步骤详见附件1),拟申报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教师可参见附件2的具体说明组织材料并于11月25日前报送通识教育部审批。2011学年第二学期的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申报时间:20111121125,请拟开课教师在系统申报后打印一份书面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申请表,经所属院系(或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名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东校区行政楼A201),由通识教育部组织“通识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审批,确定其开课资格和课程类别。

请各院(系)12月7日前在教务系统上完成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的审批工作。课程一经审批公布后不能随意变动,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改动的,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由开课院(系)的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方准予办理。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201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原则上从第2周开始上课,各院(系)向其他院(系)开放的跨院系跨专业基础课程从第1周开始上课。核心通识教育课程在东校区的上课时间为周一下午(2学分课程原则上周学时为2,可安排在7-8节或10-11节,安排7-8节的可注明是否希望安排8-9节,如在课室资源、教师时间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为8-9节;3学分的课程原则上周学时为3,可安排在7-9节或9-11节)核心通识教育课程在珠海校区的上课时间为周四下午。通识教育一般课程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晚间时间

(二)申报课程时请注意填写排课要求,以便教务处安排合适的教室,不需教务处安排课室的课程需要写明上课的具体地点,以便学生查询。

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教学是增加学生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的主管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课程的申报工作。

教务处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39332173,邮箱:limeih@mail.sysu.edu.cn;医学教务处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7331247,邮箱:xiezj@mail.sysu.edu.cn。

 

附件:1网上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操作步骤

       2.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说明

            3.上课时段设置一览表

 

 

   一一年十一月十六

 

 

主题词:教育 教学 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课程)△ 通知

太阳集团tyc138教务处          201111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