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学校决定实施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根据《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大人事〔2012〕6号)文件的精神启动2012年度“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原则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作为学校青年教师引育(引进和培育)计划有机结合的关键部分,希望遴选出真正具有成为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为其营造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使其尽快成长并成为学校学科发展的骨干力量。因此各单位在遴选时请把握“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 遴选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二)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
(四)具有成为本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或入选相应层次人才计划(如珠江学者特聘教授、首个聘期内的学校“百人计划”引进人才等)不再参加本培养计划。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附件1)。
l 院系(医院)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选于2012年7月3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l 各学术团队可向所在院系(医院)推荐合适的人选,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12年7月3日前向院系(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l 发展规划办、社科处、科技处、医科处、教务处、医教处等职能部门推荐合适人选,于2012年6月27日之前向人事处提出推荐名单。人事处汇总推荐名单,反馈至相关院系(医院)及被推荐人,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12年7月3日前向院系(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l 符合条件的教师向院系(医院)或学校人事处自荐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学校人事处自荐的,由人事处将申请材料转相关学院。
(二)院系(医院)按《太阳集团tyc138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院系(医院)对所有申请者按其主要学科方向所属一级学科分类,并按一级学科进行排序推荐),于7月9日之前向人事处提交《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所有申请者的《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
四、材料要求
(一)《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10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
(三)所有材料电子版1份。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南校区中山楼408室)
联 系 人:池墁榕 陈英群
联系电话:84114884 84111781(fax)
电子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附件:1.《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
2.《太阳集团tyc138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