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9

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文件有关精神,现就做好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范围条件是: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四)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已经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五)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不受理涉密材料。

 

  二、申报方式

特别资助采取个人申请、推荐申报的方式。按照有关要求,我集团拟推荐26人,各院系推荐人数原则上为在站博士后人数的 1/15,如有满足优先推荐条件者,可不受名额限制。在站人数不满15人的可酌情申报,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由学校专家组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

本批次特别资助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中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应加封面页,与申报表合并装订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他的创新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

(二)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 / 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填写申请表请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博士后全国统一编号”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查询。

2、研究工作经历和研究成果请尽可能详细填写。填写内容要真实,申报的项目创新点要突出。

3、《申报表》中的“设站单位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签章。

4、如填表时涉及需要网络技术支持和帮助,请联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电话:010-6233502382387704Email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

 

五、学校受理工作安排

1、申请人于20124110日登录“基金管理系统”,点击“资料下载”下载《申报表》模板,网下准备申报材料。411登录“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报(先不需网上提交)并打印《申报表》。各院系务必于416之前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推荐报告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

22012417-19日,由学校专家组进行评审。

32012420,我办将向各院系及申请人反馈推荐意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申报材料。

42012423之前,最终推荐人将申报材料(两份《申报表》和有关纸质证明材料)报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把申报软件导出的数据文件上传到“基金管理系统”并提交。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