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关于申报2014年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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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
现开始申报2014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研秘书高胜嘉联系。详细通知请参见科研院官网:http://kyy.sysu.edu.cn/news/news01/19041.htm
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专题及领域
本次申报仅限“粤港科技合作项目专题(编号:0505)”。
优先支持光通讯系统及关键设备、大数据电子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数字化制造、新能源及节能功能材料、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节能建筑、生物医药等10个新兴技术领域。
二、 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与本学院科研秘书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申报账号可以继续使用,如忘记密码联系学院科研秘书进行重置就可登陆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十二五”规划;符合本通知的有关要求;符合《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3.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从事相关科研工作2年以上,或全日制博士毕业,从事相关科研工作3年以上。
4.粤港合作双方需签订有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3),并到科技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与综合管理办公室(中山楼307)盖合同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申报。
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具体要求如下:(a)须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须加双方单位公章;(b)须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c)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d)不接受双方以电子邮件及书信形式作为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建议申报人撰写好合作协议书后先将电子版发至科研院联系邮箱liuweiw9@mail.sysu.edu.cn进行初审,待科研院老师审核通过后再打印好纸质版签好字送至科研院盖合同章。建议申报人使用附件3合作协议模版。
5.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6.申请经费不得超过申报指南规定要求。有企业参与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自筹资金投入。原则上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财政扶持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企业参与的项目,企业投入经费不得少于申请财政资助的经费额度。(申报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
无企业参与的项目,建议经费预算不设自筹资金部分。编写经费预算详情请联系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2014.12.10-2015.1.5 申报人向科研院提交项目合同协议书,科研院审核、盖章 提醒:为保障项目合同协议书顺利签章,请申报老师务必于2015年1月5日前提交协议书
2014.12.10-2015.1.9下午5:00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须上传已盖章的合作协议扫描件 提醒:超过时间科技厅申报网站将自动限制,无法进行申报
2015.1.10-2015.1.16下午5:00 学校审查,申报人依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 提醒:超过时间科技厅申报网站将全部自动关闭
2015.1.17-2015.1.20 申报人下载申报书(含可行报告及附件),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科研院,学校统一盖章报送
提醒:据以往申报经验,每到截止时间节点前2-3小时内,科技厅申报系统将异常繁忙拥挤,曾出现有老师因网络拥堵没能在截止时间节点前完成网上提交导致申报失败的案例,为保证顺利完成申报,强烈建议申报人于截止日期当天中午12:00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工作。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综合管理办公室 刘薇薇 黄孚
联系电话:84110463;邮箱:liuweiw9@mail.sysu.edu.cn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刘倩倩
联系电话:84111020
附件:
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粤港联合创新领域)的通知.
2. 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合作协议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