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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太阳集团tyc1382010年在港澳台地区招收MBA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9-11-25

太阳集团tyc1382010年在港澳台地区

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办法

    1. 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专科毕业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相关专业工作6年或6年以上,达到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我集团医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及硕士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 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2012月19

    3. 报名地点

    ①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②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  电话:(008533969368,图文传真:(0085328322340

    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④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点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4. 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可享受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研究生: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由学生本人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报考医科各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全日制类别。

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含授医学学士或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及硕士生)报考。

    5. 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元港币,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与自选的报名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6. 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报名登记表上的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方向(不分方向的专业除外)均须填写清楚,报考博士的考生还须在报考方向后注明导师姓名。

   2)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3)我集团为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设立奖学金,第一年一般根据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成绩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将另行公布。

    7.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复试两阶段。

   1)初试科目:硕士、博士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一门外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为笔试。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时间:201041718日。

   3)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均须进行复试,复试方式一般以面试为主。

    地点: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通知的地点为准。时间:201065前。

 

    8. 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复试情况、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下旬由我集团函寄给考生本人。

二、入   

    新生于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我集团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集团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集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  

1、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博士研究生:每学年12500元人民币,三

年共计37500元人民币;

2、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学费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学制23年,分学年收缴;

3、自费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每学年45000元人民币,两年共计90000元人民币;

4、自费兼读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每学年30000元人民币,三年共计90000元人民币。

5自费兼读制硕士研究生(澳门镜湖护理学院教学点):每学年30000元人民币,三年共计90000元人民币。

上述学费一律按学年度收缴,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退学处理。

上述学费不包括学生的教材费、学生来校接受导师指导的往返交通费、住宿以及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

 

  (二)奖学金

我集团将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文件规定,设置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奖学金种类及遴选办法,将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

    1. 港澳台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基本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选修课可根据港、澳、台学生实际情况选修有关课程;

    2. 兼读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按规定修完课程,至少应修满30学分,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达70分以上(70),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一般每周应有学时接受导师面授。如将面授时间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学习一次。 具体面授时间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由导师与学生商定,经学院、系(所、中心)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以便检查。

    3. 兼读制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应来校修读外国语课程。入学时第一外语水平已达要求,可获准免修,但要参加该门课程的通过考试。

    4. 兼读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暂未实行学分制。必修课程含第一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四门以上(含四门)。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须达70分以上(70)。学生每月定期到学校接受导师指导,基础课及专业课授课时间由导师与学生商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5. 其它未尽事宜,按太阳集团tyc138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办理。

 

五、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我集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合格,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